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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正式启用投资签证
2019-11-18 20:22

  日前,乌兹别克斯坦相继通过相关总统令和政府决议,宣布启用新种类非电子签证——投资签证。该类签证为3年有效期多次签证,适用于在乌投资额不小于8500倍基本计量值(截至2019年9月1日,1个基本计量值约22.3万苏姆)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士,投资形式包括收购公司股份、资产、成立外资企业。主要办理须知如下:

  一、申请投资签证

  境外外国公民可由其投资的乌企业向乌外交部领事条法局或外交部驻乌各地方代表处提出申请,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外资企业申请函、邀请人护照复印件及一份投资证明文件。申请获批后,申请人可在乌驻外使领馆或乌国际机场入境时(须提前申请)获取投资签证,并于入境后在乌地方内务机关办理签证延期。持商务签证、探亲签证等其他非电子签证入境的外国公民,也可向乌地方内务机关申请投资签证及办理延期。

  二、办理延期或转移签证

  办理投资签证延期,需向本人临时居住地的乌内务机关提交申请,相关材料包括申请表、外资企业申请函、申请人护照及一份投资证明文件。

  持投资签证的外国公民换发新护照后,可向乌地方内务机关、乌外交部领事条法局或外交部驻乌各地方代表处申请办理签证迁移至新护照手续,迁移后签证有效期与原有效期一致。

  三、投资者家庭成员办理签证

  投资者配偶、父母和子女可同时办理有效期与投资签证相同的探亲签证,并可在乌境内办理签证延期。

  相关法律规定可在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系统网站查询(www.lex.u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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