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领事服务 > 重要通知
提醒中国公民遵守乌兹别克斯坦海关入出境相关规定
2023-10-05 17:06

近期,有赴乌兹别克斯坦游客因不了解乌海关相关规定,携带无人机入境,被乌方提起刑事诉讼。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提醒赴乌中国公民遵守乌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规定,避免出现违法等情况。

一、携带外币入出境限额

(一)自2020年9月1日起,入境和出境时个人携带外币现钞价值不超过7000万苏姆(约合6000美元)无需填写申报单,携带超过上述金额外币现钞必须进行申报。对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入境金额无限制。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出境时个人不得携带价值超过1亿苏姆(约合8700美元)外币现钞。

(二)外国公民仅允许在以下情况下携带超过1亿苏姆(约合87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1、入境时携带超过1亿苏姆(约合8700美元)外币现钞且进行了申报。2、参加乌境内各类国际比赛获得奖金并需携带出境,能够提供证明收入合法性文件。

(三)入境申报单所填携带外币金额应与实际携带外币金额相符,出境时携带外币金额应等于或少于入境申报金额,否则会被认为是非法收入而予以没收。

二、个人携带商品入出境限额

(一)个人经国际机场入境可免税携带价值2000美元以下商品,经铁路、水路口岸入境免税携带商品金额为1000美元,经公路口岸为300美元,其中酒类不超过2升,烟草制品不超过10盒,香水等含酒精液体不超过3瓶,贵重金属及宝石首饰不超过65克。

(二)个人经公路、铁路和水路口岸入境,每半年可一次性免税携带以下20种家电和办公用品,每种限一件:电冰箱、冰柜、空调、吸尘器、洗衣机、煤气或电炉灶、电视机、微波炉、电动绞肉机、烤箱、电熨斗、吹风机、食品加工机、电话机(含手提)、电脑设备、打印机、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成套餐具。个人每月还可免税携带单品种2公斤以内、总重量不超过10公斤的日用消费品入境。

(三)自2019年1月1日起,可免申报携带价值5000美元以下商品出境,其中大米不超过3公斤,面粉制品不超过5公斤,肉类、糖、植物油不超过2公斤,新鲜蔬果及干果不超过40公斤。

三、海关及检验检疫部门禁止携带入境物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爆炸物和爆破工具;旨在破坏国家社会秩序和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国家主权,鼓吹战争、恐怖主义、暴力、民族主义、宗教仇恨、种族主义及其各种形式(反犹太主义、法西斯主义)的印刷品、手稿、印版、绘画、照片、胶卷、底片、电影、视频和音像制品、唱片、录音等材料;便携式激光发射器;无人驾驶航空器

四、携带个人自用药品入出境标准

未出示居住国或抵达国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文件情况下,个人可携带:药品数量不超过10种,每种药品不超过5个外包装单位;医疗产品数量不超过5个单位。每个外包装单位所含固体(片剂、糖衣丸、颗粒、粉剂、胶囊)剂型不超过 100 个单位;用于配制溶液的粉末不超过 500 克;颗粒形式的顺势疗法药物不超过50克;输液剂和口服液不超过 500 毫升;注射剂不超过 10 个安瓿或10小瓶;外用药物不超过200毫升或200克。药品和医疗产品必须使用制造商原产包装携带。

推荐给朋友:   
全文打印       打印文字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