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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
2004-06-11 10:52

    



    在《大气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法》等一系列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措施下,工业污染和城市环境污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2000年全国有16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完成了国家下达的12项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等)全部控制指标;全国23.8万家工业污染企业中,有97.7%实现了达标排放。迄今为止,已有15种、8.4万多家污染严重的小企业被取缔、关停;一批技术落后、浪费资源、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小钢铁、小水泥、小玻璃、小火力发电企业被淘汰。
   
    对河流污染的治理也取得进展。淮河每年入河的化学需氧量已由治理前的150万吨下降到目前的48万吨,流域水污染加剧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太湖流域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稳定在90%以上;滇池流域城市污水处理率已达60%,草海夏季藻类数量明显减少;巢湖湖体水质接近规划目标;海河、辽河流域正抓紧实施治理规划。

    在二氧化硫和酸雨控制区,175个城市制定了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城市酸雨频率大大降低。

    清洁汽车行动是国家科技部等有关部委联合组织实施的一项空气净化工程,首批试点示范城市包括北京、上海、重庆、西安等城市。该工程旨在通过用代用清洁燃料LPG(即液化石油气)替代石油作为汽车燃料,治理汽车尾气,发展清洁汽车。2000年开始施工的西气东输工程为华北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发展燃气汽车提供了保障,这一工程是从新疆引一条4200公里的输气管道,把天然气从新疆一直送到上海,沿途地区都能受益。

    根据计划,到2005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比2000年减少10%,其中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大部分地区环境污染的状况有所减轻,重点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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