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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
2004-06-11 10:52

    



    环境保护现被中国政府当作是一项"基本国策"。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于1979年公布试行,1989年正式颁布。国家环境保护委员会成立于1984年。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委员会正式成立。迄今为止,政府已制定了12部环境保护法规、20多部环保条例规定、250项环境标准,在工业和城市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诸多成果,部分地区的环境污染有所控制。
   
    近年来,百姓的环保意识空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和参与环保,支持政府为改善环境所作出的努力。2001年底环保部门公布的一项全国性社会调查显示,目前中国有98%的人会关注并讨论环保问题,大多数人在这一年里还参加过环保活动。在全国各城市,居民们或拒绝塑料袋,自觉使用自备的布袋;或将垃圾随身带走处理,不污染周围的环境;或义务植树种草,为阻止沙尘暴出一份力。

    国家相应的举措也陆续出台。一个颇具说服力的事实是:政府的环保资金投入占GDP的比例近年来急速上升,已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0.72%上升到1999年和2000年的1%,超过了联合国对发展中国家提出的0.8%的标准,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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