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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公共场所禁烟并加大对非法饮酒处罚力度
2015-12-31 20:50

  各位中国同胞:

  根据乌兹别克斯坦媒体报道,乌总统卡里莫夫于2015年12月29日签署并于12月30日起实施的行政法修订案规定,除专门划定的吸烟区外,对在公共场所(包括办公场所、体育场馆、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加油站等易燃区)吸烟者处以相当于最低工资1/3的罚款,即4.3万苏姆或8美元。

  此外,自2015年12月30日起,乌加大了对在办公场所、体育场馆、街道、街心花园、公园、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饮酒的处罚力度,罚金为最低工资的1/2,约合11美元。对一年内第二次违规者,将处以1/2至2倍最低工资罚款或行政拘留15天。但在具有酒类零售许可的商店和餐饮机构、以及参加婚礼、庆典等大型活动时允许饮酒。

  请广大中国同胞遵守上述法规,文明旅游、合法居留。

  顺祝大家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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